在越来越发达的城市环境中,标识是作为城市环境的一个部分而存在的。它不同于电视或印刷的文字,没有视觉选择性。它时刻出现在我们的周围,强制性地闯入我们的视野。因此我们对环境的认知和感受在很大程度上为标识所影响,可以说标识操控了环境与人类之间的对话。在兰州标识设计公司看来标识的形象也是城市形象的反映,它微妙地暗示着各种态度和社会内部的变化。标识虽然只是环境的一个细部,却能“以小窥大”。因此建立一种全局性、整体性的观念,从城市步行环境的整体出发来考察标识设计是十分必要的。整体性的原则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含义:
第一,标识与建筑、环境相结合的设计原则,旨在实现标识与环境的和谐共生。 具体来讲,首先应该对标识所处的环境特征进行分析,使作为环境细部的标识与周围建筑的细部特征相协调。第二、所有标识类型的整体考虑、统筹安排,并与城市形象规划相结合的原则。 它要求设计师保持一个全面综合的观点,在符合城市整体形象大前提下,立足于步行空间的整体空间形态与信息环境建构的特殊要求,有效的组织各种标识类型,各就其位,各尽其责。同时建立一种具有内聚力的系统,使各类标识的整体反映出城市特有的性格特征。让人一旦看到这些标识,就知道它们具有内在的关联,有助于综合地表述所在的环境,使行人以联系的思维来建立完整的城市意象。
综上所述,我们兰州标识设计公司在城市标识牌的制作上从更多的方面去参考,注意整体空间构图的比例;在材料选择上与建筑及周围环境具有协调的质感匹配或适度的对比;在色彩上与周围的城市环境色彩相和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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